
6月25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》(简称《规划》),明确“十五五”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要求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,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。
《规划》指出,“十五五”时期我国能源发展进入安全风险叠加演变期、低碳转型加力推进期,要统筹发展与安全,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。在总量目标上,到2030年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要达到58亿吨标准煤,较“十四五”时期目标提高12亿吨,实现能源进口多元可控;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%;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与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“双过半”,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%。
《规划》强调,要推动油气田和炼化产业转型,坚持“减量置换”原则,引导大型企业、重点区域炼油能力优化重组,规模化开展陆上油气田与新能源融合发展,探索海洋油气田和海上风电协同开发,推动CCUS区域产业集群建设。
《规划》还提出建设能源通道,打造重要能源产品骨干流通走廊。电力流向形成由“三北”风电光伏基地、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向负荷中心地区送电的总体格局;西煤东运、北煤南运运输布局持续优化;油气“全国一张网”基础设施布局更加完善,全国油气管网总里程新增2万公里。
来源:中国石油报
记者:尉赵阳
编辑:张敬潇
审核:刘泓波 肖程释

